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为做好本次专项清查工作,县里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做好本部门专项清查的同时,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及时开展县级重点检查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清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综合协调,相关单位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分级负责机制。本次清查工作以专项资金为线索,按照“谁使用谁自查自纠,谁主管谁牵头把关,谁监管谁负责审核,领导小组重点检查、汇总上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三是??他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需要解决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予以解决。四是定期通报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要求认真填报清查情况和相关数据,各个环节都要签字确认,落实责任,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瞒报,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各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在认真组织整改的同时,要加大查办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纪的,依纪依规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四)推进长效管理。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