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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
(四)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履行教育投入和规范办学的监管责任,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和强制征订的问题;加强对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城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5%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逐步降低收费标准和择校生比例;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协助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
(五)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阳光采购”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的监督;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切实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努力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认真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一岗双责”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协助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纠风办。
(六)继续深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责任制;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助单位: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
(七)继续深入治理公路“三乱”。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为,落实源头监管措施,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完善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站的管理;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协助单位: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政府纠风办。
(八)继续深入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严格按照“四项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资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
(九)继续深入治理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