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先后完成了特种设备的专项普查、整顿工作,基本掌握了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安全状况,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使用数量不断增加,使用范围日益扩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薄,特种设备非法安装、无证使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不断出现,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 2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对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新昌”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把关、保国安民”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发挥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作用,构建体制健全、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的特种设备长效动态安全监管新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努力,建立县、乡镇(街道)二级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事故隐患整治率等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努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基本稳定,力争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8起/万台以下,其中锅炉压力容器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下。
三、工作内容https://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格局,加强动态安全监管网络的建设,重点建立动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和动态信息管理体系,实现全过程的动态、长效监督管理。
(一)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特种设备数量2905台(套),各类气瓶超过13多万只,压力管道近130公里,分布在全县各乡镇(街道),且85%的使用单位属于中小企业。要管好这些设备,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从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基层协管、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和法定检验6个层面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1、县政府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支持、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能,落实和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所需的经费;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采取有力手段督促和帮助消除事故隐患。同时,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研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形势。
2、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质监部门要认真抓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状况,强化消除事故隐患的各种措施;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县政府,督促企业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监察力量和稽查力量,保证日常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