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体制改革意见
改、国土资源、农业、畜牧、司法、民政、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搞好服务。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时间长、任务重、涉及各种利益格局的复杂工作。要落实责任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对完成工作任务好的,由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工作补助;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各地要认真吸取过去一些地方因分山到户、放松管理而出现乱砍滥伐的教训,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办法。要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处理好管理与放活的关系,始终坚守“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这两条基本准则,坚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防止乱砍滥伐。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防止森林火灾、防止乱砍滥伐、防治病虫害的联防组织。切实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领导责任制,坚持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凭证采伐等制度,依法严厉查处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机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林业科技推广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技术示范,指导林农大力发展竹产业和工业原料林。
(五)严肃纪律,确保稳定。要把严肃纪律、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贯穿改革的全过程。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策和纪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不允许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友在改革中谋取私利。对出现的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