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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法步骤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市将在贡井区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他区县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现有集体山林的经营管理状况,了解群众对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想法与意愿后,可选择一至二个乡镇先行试点。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将在今年全面推开,明年全面完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矛盾纠纷多,情况千差万别,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慎重稳妥,严格按步骤进行,具体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开展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改革的意义和方针政策,发动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和积极支持改革,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自觉成为改革的支持者和参与者。同时分级培训业务骨干,使各级参与改革的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切实掌握改革的政策原则、技术标准、方法步骤并能在改革中正确运用。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区县、乡镇应在辖区内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辖区集体林权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意愿等相关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区县改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乡(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方案分别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施方案报批前,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讨论通过。
第三阶段:明晰产权,核发证书。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核实山林权属、面积和四至界线,张榜公布。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与农民签订(换签、补签)林地承包合同书并将权属落实情况登记造册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经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民政府核发(换发)林权证书。同时要建立健全乡(镇)、村(组)林权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集体林权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完善。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县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订标准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抽查。
五、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市加强指导,区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林业、发改、国土资源、农业、财政、民政、监察、司法、档案、畜牧、税务、金融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抽调专人组建林改办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和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履职尽责,紧密配合,形成改革合力。林业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基础工作和服务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繁重,各级财政要把必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进度足额拨付,保证改革所需。监察部门要对改革实施全过程监察,严肃查处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确保改革依法依规进行。档案管理部门要把林权改革档案的收集是否完整、整理是否规范、保管是否安全、利用是否方便作为重点,加强对基层林权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