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评估规范意见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九月份全面进入实施监管工作。
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判的重要依据。区纪委、监察局要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今后凡涉及单位、个人在各类创先争优评比中拟推荐为先进的,所在党委(组)要将执行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范管理工作的情况作为重要的评比依据。
3、大胆创新,严格管理。各实施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的经验,查找问题,不断修正和完善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工作。对已确定的风险,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新的风险和反复出现问题的部位,及时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大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力度。对拒不落实或者落实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措施不力的部门、单位,将依据《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除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外,对领导干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党(工)委、党组,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通过设立“廉政”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举报信箱、公开办事程序、工作职责等方式,按受社会各方监督。
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