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
进一步落实对艾滋病人的“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实施“四个一、三条线”工程,逐步加大对艾滋病病人的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力度。对结核病人、血吸虫病人以及确诊为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霍乱等重大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病人,继续按规定提供医疗救治费用。通过救助,使每年艾滋病病人医疗救治率达80%;每年贫困结核病病人救治率达80%,治愈率达85%;每年贫困重性精神病病人治疗率达80%。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照4:1:1比例负担。
八、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从 年开始,用4年的时间,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改扩建乡镇卫生院50所,新建村卫生室300个,改扩建村卫生室700个,使全市每个乡镇都有一所卫生院,每个中心村都有一个卫生室,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覆盖全市农村,基本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所需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市财政给予每个乡镇卫生院10万元补助,重点乡镇卫生院30万元补助,每个村卫生室 元补助。
加强规划,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城市新建和改造生活小区,要按照规划同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场所。到 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到95%以上,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率达到40%以上。所需资金,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按照高于 年的经费标准配套安排社区卫生经费,使我市的社区卫生经费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九、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同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 年起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3县免费提供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补助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继续由市、县财政负担。市区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由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市属学校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区属学校学生免学杂费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后,市区低保家庭学生仍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市区贫困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工作通知》(合政办[ ]101号),仅享受课本费资助,资金渠道不变;其他贫困家庭学生不再执行《关于做好全市贫困家庭学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合政办[ ]70号)。
十、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
从 年起,用2年时间完成全市d级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全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所需资金除积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争取中央补助外,其余全部由省财政筹集解决。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危房改造与新校舍建设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健全校舍危房改造和建设的管理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按要求完成改造任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
十一、加速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从 年至2011年,用5年时间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重点是解决农村自来水入户问题。通过实施饮水安全工程,确保农村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供水量达到每天40升,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及群众自筹外,由市与县(区)按6:4比例负担。
十二、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扶助,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另增发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