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资源、客源、信息、市场共享,形成景区之间、旅游线路之间的相互呼应,构筑以合肥为中心的大旅游圈。
可持续发展原则。妥善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人文景点开发与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的关系,严格按照旅游业发展规律和景点开发规划,实施有重点、有步骤的开发,促使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 坚持科学规划,加快旅游项目开发建设
(一) 重点旅游发展规划在旅游开发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旅游开发建设要严格按照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合肥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要求,遵循“统一规划、依法开发、体现特色、合理开发、科学保护”的原则,从全市的旅游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全市一盘棋,克服旅游开发建设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各类专业发展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到旅游功能和旅游发展空间。旅游景区(点)等建设项目及旅游饭店、旅游专用设施符合《合肥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对暂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旅游资源,应以保护为主。公益型、标准性建设工程要融入旅游文化内涵。新建、扩建、改建旅游景区(点)项目及旅游饭店、旅游专用交通设施,需征求旅游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报批。成立重要景区项目专家组,市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在立项前须经专家组论证。
(二) 加强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市计委、市规划局、市旅游局要在《合肥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尽快建立我市重点旅游开发项目库,加强重点旅游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加大巢湖、紫蓬山、大蜀山、南淝河、包公文化旅游区、野生动物园、三河古镇、岱山湖、双凤湖景区(点)开发建设力度。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重点建设二到三个拳头旅游项目。积极开发商贸、会展、文化、体育、保健等特色旅游项目以及黄梅戏、庐剧观赏等专项旅游,丰富旅游产品的内涵,提升旅游产品的品位。充分利用名人效应,打响包公、刘铭传、李鸿章、杨振宁等名人牌。开发与“两山一湖”地区观光型旅游产品具有互补性的特色旅游产品,呼应省委、省政府对“两山一湖”地区旅游的深度开发。积极开发农业观光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一批生态旅游示范区,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三) 重视开发旅游商品。重视工艺美术品和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生产,选
择有市场前景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大力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培育旅游商品市场,建设旅游商品一条街,建设完善营销网络,把合肥建成全省旅游商品集散地。
四、 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努力争取各方资金,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以国债和金融资金的形式以及其他各项资金增加对旅游开发建设的投入。市、县、区都要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支持,市里从 年起,五年内,在 年300万元的基础上,旅游发展基金随着财力的增长要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旅游促销、重点旅游项目论证和招商及项目开发建设的补助、贴息。充分发挥旅游发展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和带动各类资金不断增加对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旅游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培育多元化的旅游市场主体,采取低门槛政策,大力鼓励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各种经济成份投资开发旅游资源、经营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多渠道多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旅游业。坚持内外资并用的原则,大力培育社会新型投资主体。开展bot等投融资方式的探索和试点。
(二)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利用荒地、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