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保险完善意见
二)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行动。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人参保;建议子女出钱为父母料理养老安全。
(三)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要带头参保。
(四)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困难群体料理参保手续的镇、各街道办事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五)鼓励有经济实力的行政村对16-45周岁和46-60周岁的参保人员。对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给予一次性参保补贴。
(六)镇、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辖区企业、非盈利机构等集体组织在物力、财力方面给予支持。
(七)经济条件较好的也可自行制定有关补助规范。
五、监督检查
区政府将派督导检查组以实地察看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切实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平安工作落实到位。
(一)对镇、各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平安工作的人员配备、设施建设、宣传发动、入户调查、参保登记、信息录入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二)对镇、各街道办事处每日工作进展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对辖区内村、社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