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切实国有企业党建意见
规定进入党组织的委员会。
三、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
1、加大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力度。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建立组织、纪检、监察、经贸委、国资联合考核制。考核内容包括:财务指标、非财务性指标、标的指标和行业指标等,在考核形式上实行公开述职、民主评议、组织问卷、限期整改、末位淘汰制等,落实考核成果。
2、研究制定企业经营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建立企业经营者市场化、职业化机制。
3、明确党管干部原则的内涵:(1)坚持集体研究的组织程序。(2)坚持组织考察的选任程序。(3)坚持群众公认原则。(4)在改制企业中实行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把物质鼓励同精神鼓励结合起来,在健全风险抵押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逐步试行经理(厂长)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规范经营管理者的报酬,增加透明度。
5、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实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和厂务公开,逐步推行民主选择厂长(经理)的企业法人选任制。
6、健全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监事会作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监督。认真实施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以及其它国有企业经理、厂长的任前、届中、离任全程审计。每年都要有一定比例的国有企业接受国家审计,三年一个轮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切实抓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完善企业领导干部的“个人问题申报”、“财务监审”等制度。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检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同积极防范相结合,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发出整改建议或问题通报。
8、逐步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培训制度。今后要对国有独资企业、控股企业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及国
有资产代表进行分类培训。同时抓好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实行分类选备,分类培养。 文章 写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党建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