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设意见
专职书记列席党组(党委)以及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地,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监督作用,经常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选配好机关党组织班子和其他党务干部;努力为机关党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解决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机关党工委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由财政拨款解决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行政经费预算.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党政领导干部要注意把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两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直属机关党工委与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联系和协调,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同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县委县府继续将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党建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