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建立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机制;
11、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新平台;
12、探索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新途径;
13、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健全便民惠民服务网络;
14、建立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实现党建资源优化组合;
15、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体系,创新方法全面推行“两重两轮投票制”,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16、探索党代表发挥作用新途径、新方式,深入实施党代表“绿色通道”工程;
17、探索“党旗引领合作社”新模式,扩大党组织服务产业发展的职能;
18、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战略,发展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19、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解决村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
20、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建立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21、探索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作用新途径;
22、培植典型、创造经验,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三项创建”活动;
23、探索推进基层党组织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24、探索党建工作自身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
四、方法步骤
(一)项目立项
1、选择项目。根据县委组织部下达的创新课题,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每个基层党(工)委初步确定1个以上创新项目。
2、项目论证。广泛开展创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建设的时间、步骤、建设内容、推进方式、组织措施、预期目标等,制订项目实施计划书。
3、项目申报。形成《党建创新项目申报表》,经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签后,于7月3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4、项目审批。县委组织部综合考虑全县项目申报情况,对各地、各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批,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创新项目。
(二)项目实施
1、成立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安排工作经费,建立工作责任制,集中精力保证创新项目顺利推进。
2、制定创新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程安排,于8月3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3、县委组织部建立创新项目管理台账,落实专人对党建创新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各项目实施单位每半年将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效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汇报,县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
(三)项目验收
1、各项目实施单位撰写项目实施报告,总结工作经验,于二零零九年5月2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2、县委组织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设立奖励名额。
3、从县管党费中建立“党建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奖励基金”,对获奖的项目责任单位于二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