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海关区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新支柱。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山海关区本着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原则,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理清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思路
截止到2002年底,山海关区共有非公有制企业318 家,从业人员12126人,去年上缴税金1800万元,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达37 %。区委一班人通过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一件大事,必须摆上位置,抓紧抓实。为此山海关区委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为先导,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意见》,对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做出明确规定,使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到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营造了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时区委还专门成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主管书记牵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制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进展,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当好区委的参谋。小组成员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劳动、体改、工商联、镇街等多个相关部门组成。各部门按照区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不仅如此,区委还从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出发,理顺了党组织的领导关系。外商独资企业党组织和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隶属于经贸局党委领导,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隶属于企业所在地的镇党委和街道工委领导。
二、因企制宜,健全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在党组织组建上采取四种形式:一是整体平移法。对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后,人员和格局未变的,仍保留原有党组织建制,并随企业新的名称进行更名。目前已有5个改制企业建立了党组织。二是单独建支法。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相对稳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且有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新组建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单独建立党支部的方法。目前已有电力电抗器制造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组建了党组织。三是行业联合法。对那些规模较小、党员人数不足3人或虽有3名以上党员,但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企业,按行业或区域相近的原则,联合建立党支部。目前我区针对商贸企业门店零散,各自为营,党员分散的特点,组建了中阳公司联合党支部。四是属地挂靠法。对于规模较小,党员人数少,不具备单独或联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一些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属地管理的办法,统一挂靠到农村、社区党组织或各镇的企业党支部。
三、因势利导,适应企业需要,加强党员管理
非公有制企业由于性质的不同,给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我们做了积极的探索,在实践中总结了一套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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