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研究确定典型。各党(工)委要根据09年考核情况,综合平衡,研究确定本单位重点培养的典型单位和个人,建立培养档案,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
2、培养提升典型。对于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工)委要指导他们完善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制度,规范各项档案资料,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要注意挖掘新亮点,总结新经验,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使各类先进典型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发展、充实、提高,力争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3、总结宣传典型。各党(工)委要注意及时总结提炼各类典型的先进经验、突出事迹和特色做法,大张旗鼓地抓好宣传推广工作,使各类典型的先进事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社会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市里将择优选拔部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基层党组织先进典型和党员干部先进典型,集中对外宣传,达到提升形象、扩大知名度、更好发挥示范作用的目的。
五、组织领导
培养树立和宣传推广各类先进典型,是我市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的重要举措。各党(工)委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典型培养宣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拿出具体方案,落实具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各类典型推得出、树得住、叫得响,有看头、有听头、有学头,切实发挥应有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对事迹突出、示范性强的基层党组织先进典型和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各党(工)委要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推荐。4月11日前,各单位要将《基层党组织先进典型申报表》、《党员干部先进典型申报表》连同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4月下旬,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对各党(工)委典型培养工作进行集中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