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示范点安排意见
特色产业,培育支柱产业,实现种、养、加一体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乡镇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市前列。
7、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得到大力发展,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加强。
8、干部群众真心拥护。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彻底转变,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真正得到干部群众的拥护。
三、方法和措施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乡镇要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综合分析梳理,准确掌握现状,确定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目标和对象。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指导创建单位按创建标准和条件,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内容、进度要求、保证措施、单位的职责以及责任人,确保创建措施的落实。
2、重点扶持,精心培育。各乡镇要根据各层次示范点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精心指导,并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与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激励示范单位创特色、出经验、求实效,促进示范点真正在农村党建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严格考评,动态管理。加强对示范点的年度考评和管理,考评工作与“三级联创”活动考核同步进行。年底,由县委组织检查考核组,实地检查考核示范点创建工作。对考评合格的,授予“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rdq
四、组织领导
创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是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和实施“双培双带”工程的 有机组成部分,是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党委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党建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创建示范点工作是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为了切实搞好此项工作,成立了由组织部长任组长,宣传、农牧、林业、水务、扶贫、广电、科技、教育、交通、民政、财政、发改、团委、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工作。
2、落实帮扶责任。创建示范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都要齐抓共管、帮助创建。特别是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搞好本部门基层工作、从加强农村基础建设、从提高党在农村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出发,积极为示范点创建工作提供资金、项目、物资、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推动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示范点工作制度,细化各级示范点创建标准和要求,建立经验交流、监督检查、考评命名、工作档案等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促进示范点党建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4、加强经验交流。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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