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兼并的,被兼并企业党组织暂维持原隶属关系不变,需要归并兼并企业党组织的,由兼并企业党组织与被兼并企业上一级党组织协调确定,并报经当地党委批准。
四、加强党组织机构和政工队伍建设
改制企业应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设置党务政工机构,配备党务政工人员。规模较大的企业党委,一般应设立专门的党务政工机构;小型改制企业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单独设立党务政工机构,也可以设一个综合机构,做好内部分工。党务政工人员的配备应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宜专则专,宜兼则兼。党务政工人员的待遇应与同级管理人员同等对待。
改制企业党组织都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党组织书记。要注意选配党性观念强、协调能力强、热爱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党组织的书记。在同等条件下,原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应优先作为企业党组织书记人选。改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人选经上一级党组织考核审批后,由企业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情况特殊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委派。改制企业辞退或解聘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应报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党组织负责人与企业决策层、经营层应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酝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时,应首先考虑能实现交叉任职的人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党员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应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并明确一名成员分管党务工作;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党组织书记的,要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企业其他党员管理人员与党务工作人员有条件的也应交叉任职。
五、改进和加强改制企业党员教育管理
改制企业党组织,要根据党员的分布和流向,对党员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对买断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仍在原企业工作的党员,由所在企业党组织管理。对买断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已离开原企业的党员,因人而异确定管理关系。一是在汉台区内再就业的党员,其党组织关系转至现在单位党组织;二是到外地打工、经商的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足半年的,可在流出地党组织办理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其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党组织;三是暂时未能再就业的党员,其党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企业党组织或转至居住地村(社区)党组织;四是离退休(含内退)职工党员的组织关系,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一般要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在坚持党员活动日和“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保证党员始终在党组织的监督和教育下,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企业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章》,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积极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带头做好本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反映员工的呼声,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企业稳定。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重视在企业生产工作一线的业务技术骨干和青年员工中发展党员。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六、积极探索改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改制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广大员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