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宜,因人制宜,讲求实效,丰富结对共建的内涵,提高共建活动的成效。
(三)健全区域性共建机制。建立定期会议和交流制度,结对共建单位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交流工作,开展主题教育等活动。建立双向考核评优函询制度,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评先选优等工作,应发函征求参评单位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意见。市社区办检查考核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也要注意听取驻街道社区单位党组织意见。上级党组织要定期检查考核结对共建情况进行,并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
八、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开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要调整和充实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部门工作责任,把社区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党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辖区单位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要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切实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活动场地问题。2009年要完成高昌路街道绿洲社区、葡萄沟社区新建和七泉湖镇车站社区扩建及大河沿镇复兴社区的维修任务。高昌路街道高昌社区要抓紧选点,力争2009年启动或完成新建任务。要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切实保证各社区有场所议事、有场所服务群众的问题。在保持原有社区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局要将街道司法所干部每年1000元的办公经费由市司法局划拨到街道,按照每名下到社区警察3000-5000元/年的办公经费由公安局划拨街道社区,按照老城路街道2.5万元/年、高昌路街道3.5万元/年的标准,将代收的城市绿化费划拨到各街道,切实保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落到实处。公用事业单位、其它社会组织需街道社区代办的工作,经自愿协商、合同约定,实行有偿服务。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社区公益性、服务性设施建设。全面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政府职能部门需要街道社区协助工作工作的,要按费随事转的原则,下拨相应的专项经费。
(三)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创新。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观念,统筹社会各方力量的社区大党建观念,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典型引导的工作方法,抓好党的建设示范街道、社区创建活动,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形成人人关心和支持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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