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队伍建设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未建立党组织的,由上级党组织负责)应根据实际,制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的有效办法,及时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尤其要注意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
2、要把解决“隐形”党员问题作为壮大党的力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通过流动党员普查登记、在企业注册、招工登记时设置党员情况栏目等工作,解决“隐形”党员问题。党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党组织关系随转后,在原单位享受的待遇不予改变,从根本上解决“隐形”党员不愿亮明身份的问题。
3、要及时为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党员,特别是外来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要根据企业的意愿和需求,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有计划地选调、推荐合适的党员骨干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优选招聘懂技术、会管理的党员骨干,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骨干队伍建设。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工作制度建设
要指导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一套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的规章制度。重点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民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逐步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五、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
(一)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正确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克服和纠正那种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加强党建工作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把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作为优化我县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的一条重要措施。制定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坚持奖励和命名非公有制经济优秀企业家,邀请非公企业主参加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党建工作中典型的人和事,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政策环境,形成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仅要抓好面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而且要着力抓好规模较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为开展工作提供示范。对于业主有抵触情绪,开展党建工作难度大的非公制经济组织,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做说服教育工作。对拒不改正的,不宜推举他们担任社会公职,更不能推荐他们为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加强检查指导,认真执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及有关情况季报制度,定期分析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县委组织部将定期通报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政绩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评比表彰先进的一个重要条件。
(三)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工作队伍。积极实施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这一做法,指导员原则上应从机关中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