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件先行,完善设施。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创建方案》中确定的总支(支部)活动室标准将硬件建设抓到位。在注重总支(支部)活动室建设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环境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及党员电教点等阵地建设,为示范点创建活动奠定坚实的平台。
(三)健全制度,创新载体。各创建单位要建立比较完善的总支(支部)工作制度,总支(支部)工作制度可以全部或部分上墙,也可以汇编成册。要创新多项党建活动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创建单位按照创建活动方案和新制定的制度及载体,严格组织实施,努力使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党员的先进性得到明显的提高。
(五)推广典型,整体推进。在示范点创建过程中,各党委(工委)要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出新鲜成果和典型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大面,从而切实提高我县基层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县委组织部要在适当的时候召集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单位汇报交流工作经验、特色工作等,互点互评,互学互议,互相提高。
(六)严格考评,动态管理。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实行考评制,原则上一年一考评。对达到目标要求的创建单位,授予“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称号,对创建实绩不明公文网 www.gwku.net,www.gwku.net显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同时,提倡和鼓励未列入创建名单的其他基层党组织奋发进取,赶超示范点。
五、组织领导
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是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的有效措施,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
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示范点制度,强化领导责任意识。联系有关乡镇的县领导负责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注重创建工作实效,切忌急于求成,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积极帮助创建单位深化工作内涵,完善工作机制,激励和促使创建单位出实招、创特色、显成效,真正成为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先进典型。各挂钩创建单位和乡镇党委(组)书记为直接负责人,要亲自联系示范点创建工作,采取扎实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明确扶持政策,大力给予支持,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对照创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大胆开展实践探索,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努力创造工作亮点。
《关于创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实施意见》公文网 www.gwku.net,欢迎阅读关于创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实施意见。
文章 写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