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先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托群团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并由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工委)向“两新”组织选派党建联络员,指导抓好党建工作,为“两新”组织组建党组织奠定基础。三是对个体工商户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将党组织建立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上。有血亲或姻亲关系的党员占党员半数以上的“两新”组织,不宜建立独立的党组织,可与其它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四是正处于改革改制中的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并相应调整或明确党组织及党员的隶属关系。五是“两新”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按原则属地管理,情况特殊的采取归口管理或挂靠形式管理。六是对已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必须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领导成员,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由上级党组织选派或任命,待条件成熟后进行选举。
三、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度
一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抓。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指导“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促使“两新”组织在组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等方面取得实效。二是成立机构牵头抓。成立“乌当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好全区“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三是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工委)具体抓。各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工委)要认真搞好“两新”组织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所属范围“两新”组织的人员状况、党员队伍状况、业主的思想动态等情况。把每一个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纳入组建党组织的规划,并抓好组建党组织工作的落实,把每一个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管理。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沟通情况,齐抓共管,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四是村和社区党支部书记与“两新”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抓。村和社区党支部书记可兼任本村和社区区域内“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两新”组织负责人(业主)是党员的,可兼任“两新”组织所在村、社区的党支部副书记,不是党员的,可兼任村委会、居委会名誉主任或主任助理。五是营造氛围配合抓。要求区新闻中心、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配合抓好“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四、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抓好阵地建设。凡是已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结合自身实际,要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党员学习活动场所。二是严格党内生活。“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要按照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三是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要教育“两新”组织中的党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协调好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在生产生活中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