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建设意见
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⑻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五、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带头学文化、学技术。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督促流动党员及时接转党的组织关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时吸收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入党。
对已经是私营企业主的党员,党组织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要求他们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教育引导他们不仅应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实践党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鼓励他们把企业获得的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积极探索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企业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要与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紧密结合,注意灵活多样,讲求实效,使之为党员和广大职工所欢迎,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所理解和支持。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的活动,教育和帮助职工学
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党委要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研究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组织、宣传、统战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和组织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较多的地方,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沟通情况,齐抓共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的分布状况和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但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可向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党的组织。
上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对因坚持原则而在企业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负责人以及其他职工,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同企业经营者进行交涉,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切实做好教育、引导
党建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