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中自觉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经验,努力把职工群众改革发展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各企业党组织可以结合实际,把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具体化。
探索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凡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可以实行党委书记兼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的交叉任职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厂长)也可由一人担任。完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机制。按照“集体研究、分别体现、双向反映、科学决策”的要求,党组织对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实现决策的科学民主。对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可以采取联席会议方式,由党委会成员和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重大问题。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中的党员领导成员应发表与党组织决议一致的意见。切实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后,党组织要发动全体党员,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推动决策的实施和落实。党组织发现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或脱离实际时,应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如果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三、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必须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企业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成效。重点抓好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企业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求真务实的激励机制,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情况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既要看企业当年生产经营情况;也要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既要看企业的改革力度和发展速度,也要看企业的稳定程度;既要看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要看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的精神面貌;既要看企业领导班子经营管理能力,也要看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结合企业实际,加大培训力度,改进培训方法,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对全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
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企业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坚持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相结合,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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