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乡党委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努力构建“实力新坝、小康新坝、魅力新坝、活力新坝、和谐新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基层党建工作自觉放到努力构建“实力新坝、小康新坝、魅力新坝、活力新坝、和谐新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来开展,促进全乡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从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搭建载体,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全乡党建工作规划和制度,提出抓好党建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在继续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争创活动的基础上,创新载体,拓宽领域,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3、加强全乡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优化党员结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