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深化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13、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县直机关工委要切实加强对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乡镇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要积极主动地向县委和市直机关工委以及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要通过完善机关党委书记例会制度和机关单位党建工作重点联系制度、召开工作交流会、评选优秀创新成果、组织开展理论研讨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党建业务的指导。要加强与各单位党委(党组)和乡镇机关党组织的沟通、联系与协调,着重在机关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班子配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理论培训、党内监督、违纪党员处理等方面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创新创业、求实奋进,努力开创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14、加大机关党建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县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和专职党务干部,从制度上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进一步激励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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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