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开展“深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党员服务日”、“微型党课”、“政治生日”、“我为党建献一策”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调动党员参与热情,提高组织活动效果。拓宽机关党建工作领域,探索建立乡镇机关党建工作重点联系制度,加强对乡镇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
8、注重制度建设。更多原创文章来自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监督、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激发党员内在动力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坚持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一推二考三公示”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登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公示制度。健全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制度,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整体作用。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9、落实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履行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手段,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和作风等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吸收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10、推进反腐倡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和实施。积极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严重违纪案件,切实纠正不正之风,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1、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负总责、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支部(总支)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工作格局。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县直机关工委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积极主动抓机关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机关各部门党组织每年要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一次书面总结。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一并考核。
12、充分发挥县直机关工委的作用。县直机关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改进履行职责方式,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共同抓好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积极牵头组织或参与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认真抓好机关作风和绩效考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