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对创业二年、市场前景明确、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鼓励和支持发行集合债券。积极指导和扶植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拟上市企业进入上市程序后发生的上市前期费用,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创业群体的信贷支持,各级财政按放贷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金融机构奖励。扩大小额贷款担保扶持范围,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含中职)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自主创业,均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政策。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科技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大力推进农民以流转土地经营权入股经营和质押贷款,试行技术成果和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质押贷款。
制定财税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区县(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设立创
业扶持奖励基金,并按地方经济增长比例逐年递增。创业扶持奖励基金归口财政部门管理,采取以奖代投、补助贴息、专项扶持等方式,用于支持初创型、中小型、微利型、科技型、就业型企业发展壮大。同时,各级财政安排的工业、农业、商贸、科技等专项经费,应确保10%以上用于扶持初创企业。落实初创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吸纳再就业人员的工业企业,可按所安置的再就业人数享受税收优惠。
五、开发创业人力资源
着力培育和引进创业人才。将创业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覆盖各个教育阶段,注重培育学生创业意识,增强新兴劳动者创业能力。加强人才资源跟踪和信息收集,搭建与省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利用合作平台,积极引进各类创业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建设一支规模大、门类全、素质高的创业人才队伍。
加强职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在全社会树立终身教育理念,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各类创业主体接受教育和培训的需求。优化教育结构,重点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健全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网络。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双百工程”,力争在五年内,培育100所重点职业院校,造就100万职业技能人才。整合教育、劳动、农业等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创业培训财政支持力度,扩大免费创业培训的覆盖面,确保每个有创业愿望的人参加一次以上免费创业培训。推广国际劳工培训模式,鼓励社会团体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创业培训。https://
广泛开展创业辅导。以服务初始创业和初创企业为重点,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宽覆盖的创业辅导体系。搭建创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政策法规、投资信息、创业项目、创业培训等资讯服务。整合创业服务资源,有针对性地提供财会、法律、劳保等代理服务,强化政策、技术和融资等方面的创业跟踪辅导。依托市民学校、乡镇农校、技术夜校、第二课堂等载体,开设创业辅导课程,使创业辅导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实行创业辅导“一加一”、“一帮几”,提高初始创业的成功率。
六、注重创新与创业互动
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依托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产业,创办新企业,开发新岗位。加快科技信息平台、中试平台、产业平台、融资平台建设,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联合攻关和推广应用,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凡经市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其当年科技成果的转化收益和被孵化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全额用于该孵化器建设。凡经市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给予5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