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以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为方向,以第二产业节能为重点,以企业节能为主体,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重点用能单位为突破口,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大力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突出依法节能,加大政府资金引导,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强化宣传,进一步推进全市的节能降耗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管理创新相结合,节能与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相结合,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和全面推进相结合,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工作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
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较“”末下降11%,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末下降15%。
建筑领域:全市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执行《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到100%;完成30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中累计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集热器面积约9万平方米,太阳能采暖工程新建项目16万平方米,太阳能路灯共300套。
交通领域:货车柴油比例达到70%,客车替代燃油比例达到4%;温拌沥青混合料应用率达到10%。
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比年下降10%左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年下降8%左右。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
四、节能降耗重点工作与责任分工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结构性节能
1.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以实施工业“双百”行动为着力点,加快培育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逐步提高新兴产业在工业结构中的比重,打造工业新优势。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和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园区经济,推进工业化进程。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加强行业准入管理,从严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对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宏观调控政策,从严控制总量,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
2.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核实施细则》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核,凡达不到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审核转报、核准和备案,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
3.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年本)》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办〔2008〕141号)要求,加大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力度,对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通过法律、经济、技术、政策等多种手段,进行限制和淘汰。继续淘汰铁合金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各职能部门要形成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二)抓好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
1.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对标活动。确定20户左右占全市工业能源消费大的企业,选择国内外同行业的一流企业为标杆,开展能耗对标活动。同时,以此为基础,开展工业企业降低碳排放试点工作,为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做基础准备。
2.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健全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强制性建立台账、专职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