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加快养殖业发展意见
部门要抓好流通体系的建设;工商、公安、国土资源、卫生、交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服务工作。要多渠道增加对养殖业的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以奖代投、贷款贴息等形式加大对养殖业的扶持力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良种繁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从2009年起,市县两级财政均应安排适当资金用于肉牛品改和生猪品改工作;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产业引导等项目资金要向养殖业倾斜;银信部门要努力创新贷款方式,增加对养殖业的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养殖业,加快养殖业利用外资步伐。
八、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现代养殖业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养殖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养殖业速度效益同步发展。
政府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