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奖励优秀创意企业、创意作品及创意人才,资助国内外知名创意企业、研发机构落户我区,扶持产业平台建设,支持创意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引导社会资源向创意产业有效汇聚等。
七、拓宽融资渠道。对为创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给予奖励。创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用于创意产品的研发、成果转化以及市场推广等,可按照《越秀区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申请贷款贴息。
八、提供房租资助。对入驻我区认定的产业园区的创意企业,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给予一定比例的房租资助。
九、支持企业成为创意创新活动的主体。组织认定一批重点创意企业,并进行动态管理和重点跟踪扶持,优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创意企业实施创意产品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以及获得国家和省、市项目立项,可按照《越秀区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申请科技创新资金。支持重点创意企业和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建立的技术研发和支撑服务平台,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创意企业提供创作制作工具和相关服务。
十、大力扶持国产原创创意作品。加强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鼓励创意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支持在我区举办“金龙奖”等国内国际知名的原创创意大赛,宣传推广和奖励优秀作品(产品)。建立优秀创意作品库,拓展原创作品播出发行的渠道,对在影视传媒上播出的原创作品以及获得市级以上经费支持或奖励的优秀作品,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或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十一、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创意人才。鼓励企业与专业培训机构、科研院所等建立企业人才培训合作关系,加强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利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及其他交流活动等平台,吸引具有国内外大型创意企业工作背景的领军人才前来就业和创业。留学人员创办创意企业可按照《越秀区留学人员科技创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申请资助。
十二、鼓励和资助相关机构搭建专业培训平台。支持相关培训机构在越秀区开展动漫画创作、创意设计、软件开发等专业培训,形成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创意培训品牌。
十三、对经我区评定的优秀创意企业可提供一定数量的越秀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位,可开辟“绿色通道”,享受《越秀区关于开辟优秀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优质服务。
十四、加快产业园区的发展。支持在创意产业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区域成为广州创意产业园的组成部分。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参与产业园区的建设、开发和运营,打造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
十五、引进和培育创意产业的中介机构。鼓励和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创意、制作、经纪、营销机构,利用其人才、技术、资金和营销渠道,与区内有条件的创意企业开展多方面合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十六、支持创意产业行业组织的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构筑创意产业合作发展的平台。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调查、决策咨询、产业政策制订及招商引资等活动。强化服务功能,组织市场开拓,开展行业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展销等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共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