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帮扶、社会支持、群众自办的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将沼气建设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形成舆论强势,做到家喻户晓。
(二)搞好政策激励。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促进沼气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修建沼气池的农户划给一定面积的建池用地并减免有关费用;对修建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农户优先提供小额信贷资金;对兴建沼气工程的业主给予投资、信贷、税收、土地、技术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积极研究和出台激励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建设沼气的积极性。
(三)搞好机制创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项目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原则,加大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的投入。一是在支农资金、扶贫开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移民安置、新农村建设等各项资金的使用上,要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统一规划、协同实施,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的投入机制。二是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激活民间资金,充分发挥农民和业主建设主体作用。三是各级财政从2009年起,要把农村沼气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安排资金投入。百万人口以上的产粮大县,每年本级要落实和整合200-300万元资金用于沼气池建设,百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每年本级要落实和整合100-200万元资金用于沼气池建设,并将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凡承担国家、省沼气建设项目的县(市、区),必须按建设项目规定足额落实配套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
(四)搞好规范建设。要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建设管理办法。一是强化计划管理。项目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各项目县要坚持专款专用,实行专帐管理,执行县级报账制,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公示制度和资金使用审计制度,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三是强化技术队伍管理。从事沼气建设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沼气生产工”修建农村户用沼气池必须与农户签订“三包”合同;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四是强化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八项管理制度”,重点做好“六个坚持”,特别是坚持实行“三公开一公布”的监督机制,把好质量关。
(五)搞好后续管理。加强农村沼气池建后管理服务工作,强化建后管理服务机制。农业主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有效的后期管理服务体制,为用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基本普及沼气的村,应建立以沼气生产工为基本队伍、沼气设施维护维修和综合利用技术指导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物业化管理体系,做到建管并重。各县(市、区)要坚持每500口沼气池建一个服务网点,真正做到农户想建有人指导,农户想学有人培训,农户使用维修有人服务。服务网点的前期建设费用和必要的设施设备,财政部门要给予资金支持。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定好安全建设、用气、维护措施,确保安全使用。对70年代修建的废弃沼气池,各地要组织全面清理,发放安全填埋通知书,指导安全填埋,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四、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沼气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落实工作经费,创造工作条件,提高服务能力;要层层明确建设任务,把农村沼气建设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