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行政决策、重大活动和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按照有关程序向社会予以公开。凡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公共服务行业、公益事业单位及其基层站(所)等,必须按规定公开办事的依据、职责、程序、标准、时限和结果,实现阳光运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召开听证会等制度,确保决策科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完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理顺行政执法主体,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约束,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坚决克服执法不公、多头执法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涉及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检查,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并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抓好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清理后保留的所有收费项目由财政、物价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坚决禁止以执法、抽检、评比、培训为名乱收费、乱罚款。
(三)提高执行能力,确保政令畅通。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抓决策落实作为提高执行力的主要手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敬业意识、进取意识,努力提升执行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工作执行不到位问题。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政策规定,正确理解、全面掌握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找借口,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合理划分事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做到主体明确、责权一致,从根本上杜绝权责脱节、有权无责,一事多家管、出了问题都不管的现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各自的分工和年初工作目标,层层分
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化,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以严格的责任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注重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惠民。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作为开展“政府工作质量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更加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的工作力度,抓好治理教育、医疗乱收费工作,努力解决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中的利益,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对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兑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八大民生工程”任务,确保为民办实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事项目的顺利实施。认真办理市、县(市、区)长热线,热情接待上访群众,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继续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广在新闻媒体开办“行风热线”、“市长热线面对面”等栏目的做法,与群众直接对话交流,为群众排忧解难。(五)实施绩效考核,推进工作落实。要不断创新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行政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全面推进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