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各级行政机关要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对所办事项都要承诺办结或者答复的时限。办理的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理期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优化工作流程,压缩部门内部运转时间,减少办事环节,编制本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办理事项的每个环节,岗位责任人必须保证按时办结,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须按规定报批。本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依法由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事项,规定办理流程和各部门办理时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批直接涉及投资环境、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作为本级政府监督检查的重点,由本级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上级机关无正当理由未能在承诺时限内批复或者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应当视为默许或同意。下级机关从事相应活动的,如符合条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上级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承担责任的具体单位、责任追究的范围、实施机构和具体程序,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问责制,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首先追究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健全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的效能投诉工作网络和机制,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影响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监督,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用“电子眼”对政府行政许可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包括每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对各个行政许可服务现场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对违反行政许可条件、不按程序、超过行政许可期限、违规收费等情况自动发出警告信息,对每个行政许可部门和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排名,使行政许可的办理过程“看得见,管得住”。
四、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创新
(一)深化审批改革,推动简政放权。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限,能够精简合并的一律精简合并,对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的一律取消,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政府部门实施审批的项目一律下放。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县(市、区)两级部门,要尽可能地把行政审批职能调整到一个内设机构,实现窗口的行政审批从“受理为主”向“办理为主”的转变。大力开展并联审批,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招商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办公手段,加快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建设,推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发布、网上监管,加快发展电子政务。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数量,切实转变文风会风,提倡少发文、发短文,提倡开短会、套会、现场会和电视电话会,提倡讲短话、讲实话、讲解决问题的话。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