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加快保险业发展意见
和公平竞争。
公安、司法、运管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结合实际建立事故处理联动机制,积极配合保险企业搞好事故责任鉴定,维护投保人和保险企业的利益。
劳动保障部门在实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新途径。
民政部门要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加强对各地保险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服务,要积极支持当地保险机构建立地方性保险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要依据《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律、协调、维权、宣传和服务作用,促进协会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税务部门在加强监管和依法治税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保险营销员征收营业税时,不再区分雇员与非雇员,一律按雇员对待(专业保险中介公司除外)。二是对小额、分散性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定额保险、机动车辆提车暂保险和保险中介服务业等发票,由四川保监局提供全省统一式样,税务机关监制。
五、共建金融安全区,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
(一)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是确保金融安全的重要内容。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和保险企业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尽快形成公司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对涉及保险业风险方面的问题与事项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
(二)保险机构要坚持依法、合规、诚实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内部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内控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增强保险偿付能力,防
(三)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严肃查处保险领域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等犯罪活动,为加快保险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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