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实施意见
nbsp; 六、重视政协信息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要善于通过政协信息和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了解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密切政府与各界群众的联系。要畅通政协信息、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报送渠道,规范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信息和带有普遍性、趋向性、警示性的社情民意,政府领导同志要亲自阅批,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分析处理。对政协信息、政协社情民意的办理、采纳情况,应以不同形式及时予以反馈。
七、积极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要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学习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各级人事部门要将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和教学计划。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积极开展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委员所在单位要尽可能保证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邀请他们参加本单位的有关会议,传达有关文件,为他们知情出力提供方便。要充分尊重政协委员的创造性,支持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中进行的探索和创新。要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淄博市委的规定,支持各级政协加强对委员的培训,每年每位委员增加培训费300元,全市共计20万元。要妥善解决好人员编制等方面的问题。要支持各级政协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切实解决政协工作经费问题,解决好不住会副主席参加政协各种会议和活动的经费,为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政府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