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自2009年3月颁行以来,在国务院、省、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建设,全县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继续深入有效贯彻《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结合县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施行。
一、充分认识继续贯彻《纲要》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
自《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行以来,我县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在学习、宣传的同时,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全县公务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政府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逐步转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但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考核机制不完善,推进依法行政与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个人奖惩相脱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推进依法行政缺乏动力;三是一些乡镇和部门行政执法水平还不高,行政争议引发的社会矛盾较多;四是监督不到位、责任还不落实,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行政监督资源缺乏整合,过错责任追究尚未落实到位;五是依法行政的基础调查研究还没有开展,还不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因此,继续贯彻《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实现国务院“用10年的时间建设法治政府”这一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继续加大对《纲要》学习、宣传、培训和执行的督促检查力度。
1.各乡镇、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学法用法制度。特别是要建立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定期集体学法制度,按照《贵州省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要求,真正把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制度落到实处。
2.加大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3.建立公务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制度。各部门的各类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中,要将宪法、公务员法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培训内容。针对县乡政府集中换届后的情况,对政府组成人员和行政机关新任领导进行依法行政专门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意识。
4.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个案督查,确保执法质量以及各项工作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
1.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草。严格执行省州经清理和规范并公布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广大公民和法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加快行政审批的办结效率。
2.进一步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管理方式的作用,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