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绿化和低质低效林改造的责任,人均占有2亩以内两年以内不绿化或低改的、2亩以上三年以内不绿化或低改的,可由村组收回林地使用权,然后按这次的改革办法进行二次改革,给予重新确权发证。
(二)林地使用权的确权
1.退耕还林工程林地的确权。在集体林地上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并取得合法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给予认可,但该林地面积应该纳入均山的范围。面积大于本户均山的部分的,应该向村组集体以出让方式确权或以该户全部退耕面积以出让方式确权。
2.责任山的确权。“两山”到户时的“责任山”承包合同已经超期。各组的这部分集体林地,原则上可由原责任人确权。采取补缴出让金的办法或其他形式,无论哪种形式,经过组(社)讨论,三分之二以上户长同意后给予确权。
3.公益林的确权。县境内的320国道面山的集体林,在这次改革中可以均山到户,但要纳入生态公益林进行管理和补偿,禁止采伐林木;苍山西坡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林权或自留山可以确权,但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禁止采伐和改变用途,由国家统一标准补偿;乡、村、社集体林中的水源林、风景林、防护林应当纳入公益林管理,不提倡分山到户,但要采取承包管护等多种形式落实责任予以完善,管护资金未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的可由县乡村组分级承担的办法给以解决;
4.开荒造林的确权。未取得林地使用权证,在集体林荒地上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果或其他林木的,可以补办确权手续;
5.开荒种植非木本植物林地的确权。未办理林地使用权证,在集体林地上轮作粮食作物等的非绿化行为的集体林地,可无偿收归集体进行均山到户;已经在集体林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报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非法占用林地处罚后,无偿收回并进行均山。
以上可以补办林地使用权手续的,应当向社组集体补缴林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缴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也可参照这次改革中公开拍卖的价格,也可通过评估机构评
(三)改革的基准日
2009年1月1日零时起。无论集体林均山到户或股权到户或收益到户,户数和人口都必须以2009年12月31日24时前的户数和人口为基准数。
(四)林地林权纠纷调解责任
县与县之间的争议由州人民政府负责调解;乡与乡之间的争议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调解;村与村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调解;村组与村组之间的争议和农户与农户之间的争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调解。
四、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这次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后农村经济改革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林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权制度改革的领导。
(一)成立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
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加快林业发展改革林业产权制度工作领导组(另下文)。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加快林业发展改革林业产权制度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这次改革的日常事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派出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改革工作,并对试点村派驻工作组。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加快林业发展改革林业产权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亲自挂帅,全面负责本辖区林业改革发展工作,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驻村工作组,与县驻村工作组一道开展试点工作。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成立林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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