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内禁止投肥养殖,违者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突出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沅水、澧水、柳叶湖及大中型水库等江河湖库水体和地下水资源,确保有饮用水保护功能的水体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建成德山污水处理厂和江南城市污水处理厂,使城区生活污水全部处理并达标排放。抓紧实施穿紫河等市城区内河河段恢复、水质改善和岸边绿化美化工程,使其水质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标准。禁止直接向池塘水域和城区水体排污倒渣,禁止乱填水体、乱占公共绿地搞建设开发。 巩固和加强市城区大气环境保护圈建设。关停圈内所有以煤为燃料的砖瓦厂。市城区和各区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要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关闭区内燃煤炉灶。加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步伐,普及燃气或其他清洁能源锅炉。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实现各类在用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继续开展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重点治理工业噪声,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 加强固体废弃物和放射源管理。严格禁止境外危险废物流入我市,推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做到无危险废物排放。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严格控制“白色污染”。所有放射源实行年度安全检查,尽快建立安全监测和管理动态台帐。 倡导可持续消费。宾馆、旅店逐步取消一次性洗漱用具,餐饮服务取消一次性餐具。进一步规范环保产品和环保产业市场,加强对国家、省认定和认证的环保标志产品的监督检查,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建材、食品等开展监测和监控,确保饮食和居住环境安全。 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实现企业全面稳定的达标排放。突出抓好造纸、医药、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的污染治理,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限期关闭标准生产能力以下的造纸企业,所有制浆造纸企业都要配套碱回收 工程 。 (三)切实加大人居环境建设力度 加快建设生态城市。按照打造江南一流山水城市的目标加强市城区人居环境建设,完善独具特色的滨湖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率先建成生态城市。提高城市规划和城市形象设计水平,建设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积极推广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采用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工艺、新技术,发展生态型建筑。 积极建设生态村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户试点。以集镇建设为重点,加强绿化、美化建设,推行污水、垃圾污染集中处理。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搞好农膜回收,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广泛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扩大公众环保参与面和参与途径,进一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开发地方生态文化资源。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结合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规定淘汰高污染、高消耗的设备和工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