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规范市场环境秩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1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决定精神,取消或调整属于本市清理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没有明确规定,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符,不利于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予以公示,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简化程序,大幅度缩短行政审批时间。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监管,建立群众和投资者对行政审批单位和公务员的评价制度和与此挂钩的奖惩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的内外监督和约束,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市级政府市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本着依法行政、事权责相一致、便民、高效和减少行政成本的原则,下放到区县政府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联动实施,确保审批权限下放到位。原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对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指导。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推进县乡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和各县都要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选择一些乡镇进行试点,实行“一站八所”合署办公,统一建立服务所,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
3.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同一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明确一个主办部门,申办人或申办企业只需到主办部门递交相应的申请材料。主办部门要按照“一家受理、转告相关、联动审批、限时完成、责任追究”的要求,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回复、统一发证,避免交叉审批和重复审批。
4.强化市级集中审批服务效能。凡涉及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都要进驻办公。服务大厅集中展示秦皇岛的投资项目,对外公布各审批部门职能、办事流程、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和审批时限,提供市级项目审批服务。抓紧市行政审批中心迁址扩建,增加服务窗口。探索改进授权审批和统一收费的有效办法,解决有些部门入中心难、即办效率不高和管理分散等问题。
四、培育、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实行政事、政社分开
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将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服务职能逐步从政府行政职能中剥离出来,移交给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制定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监管,确定其独立法人地位,实现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完全脱钩。将其改制成为独立、自律的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市场主体。取消政府指定中介机构的做法,实现各类中介组织平等竞争的格局。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今后行业之间的信息交流、行业的自律、人才培训、行业的发展规划等工作,应由行业协会来完成。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积极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城市公用事业等体制改革。发展广播电视、报业、演艺、体育等产业实体,做大文化体育产业。对事业单位要分类改革,对资金由财政支付和部分支付的单位,要普遍实行定编、定员和人员聘任制度。
五、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首问责任人制度。作为“首问责任人”,能在职权范围内办理的要马上办理,超出职权范围的要帮助对方联系到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服务到底。要进一步完善“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