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阳光救助意见
职业康复工作。
(三)民政部门。按有关政策对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开展救助。
(四)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提高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报销比例,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就业指导。
(五)*部门。协同残联组织、卫生部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的入院和出院看护工作。
(六)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阳光救助各项工作经费,做好阳光救助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督。
政府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