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
(一)转变政府职能。
1.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科学、合理地设置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依法确定部门职责,依法核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经济发展及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
2.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增加和丰富公共服务内容和产品,延伸公共服务渠道,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推进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加强村级公共服务建设,健全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分类供给、统筹建设、经费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审核论证、评估以及后续监管、问责等配套制度。推行行政审批办事制度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并联审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推广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
4.规范并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定期清理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收费项目目录。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收费,取消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必要的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各类企业的负担。防止和纠正把行政机关收费转化为事业单位收费、把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化为经营性收费的行为。
5.健全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加大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支出。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城乡一体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行政赔偿和补偿的财政保障制度。
6.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7.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完善政府和政府部门服务承诺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承诺措施。加强政府采购、对外签订合同等方面的信用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因政府失信、违约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损失的赔偿制度。
8.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9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集中培训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10 .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对拟任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依据。
11.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法律知识。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