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府办副主任与县公安局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应急办、公安局、民政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国土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旅游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电力局、烟草局、电信局、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简称县联动办),同时在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设立*县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指挥中心(简称110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联动机构。定期召开例会,通报运行情况。110指挥中心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日常指挥、协调、综合等工作,并经县政府授权,代表县政府直接指令联动单位派员处置相关警情。各成员单位接到指令后,不得推诿,应立即组织开展相关服务、救援、救助和抢修工作,并将处警情况及时向110指挥中心反馈。
二、指导思想
社会联动工作是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城市应急救援网络,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积极为民解忧,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部门职责:
(一)应急办。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协调处置重特大火灾、交通、环境污染、食物中毒、重大燃气泄露等事故和危难事件。
(二)公安部门。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负责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纠纷、交通事故、灾害事故及群众各类求助的先期处警工作。
(三)卫生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所属120急救指挥中心和医院的联动工作协调。120急救指挥中心及各医院应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处置医疗急救、重大疫情、食物和工业中毒等事件。接到110指挥中心下达的危重伤、病人员的抢救指令后,必须立即出车抢救。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110指挥中心指令送达的危重伤、病人员、精神病人员必须做到先救治、后收费。
(四)规划建设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其所属自来水厂、公用事业科、园林管理处等参与联动的单位,应建立专业的联动抢修抢险队伍并保持24小时值班备勤,随时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供水、供气、道路、路灯、排水等抢修抢险报警求助,以及市容卫生、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群众报警求助。
(五)环保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随时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涉及环境污染的报警求助,及时控制、减轻和处理污水、烟尘、废气、噪声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严肃处理各类破坏性事故。
(六)民政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做好所属的救助管理站、福利院和殡仪馆等参与联动工作单位的联动协调工作,随时负责接受110指挥中心送达的盲流、乞讨、残疾人员、弃婴及无主尸体等,并妥善做好救助、返乡、安置、火化等工作。
(七)文化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扫黄打非等方面的群众投诉。
(八)电力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建立专业抢修抢险队伍,随时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供电线路和电力事故抢修等报警求助。
(九)交通部门。建立必要的值班备勤制度,随时负责处理110指挥中心转达的有关道路、桥梁损毁等抢险抢修和辖区内河水域的交通事故及遇险船舶、船员的搜救等报警求助以及出租、营运车辆运输违章、营运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