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的若干意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在全面实施工商业用电同价改革基础上,加快推进有利于服务业与农林业发展的电价制度改革。探索服务业重大项目用地最高限价制度。创新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继续做好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拓展交易领域,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进市场化机制,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各类要素公平、公正、公开配置和向有活力、有效率、有竞争力的改革创新领域集聚(责任单位:县监察局牵头,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3、加快地方金融体制创新
大力发展村镇银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完善和推进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模式。积极引进外地金融机构来青设立分支机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开展中期票据发行和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县人行、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金融支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制度,积极探索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机制(责任单位:县人行牵头,县建设局、县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继续推进无形资产质押、林权抵押贷款改革,探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县人行牵头,县林业局、县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以着力解决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问题为重点,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努力提升地方合作金融对“三农”的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落实支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人行、县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围绕抓统筹、促增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改革
4、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大投入机制,创新培育方式,大力培育具有创业创新能力的新型农民。培育、规范、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机制建设,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完善村企合作机制。加强农村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健全“因灾致贫”的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加快建立县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流出农户养老保障、规模大户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等政策制度。鼓励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农技推广制度,构建“三位一体”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创新,增强山区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5、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山区农民异地转移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农民异地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实施好“6+1”(新的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任务,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深化山区农民异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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