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老龄管理发展意见
各项老龄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老龄工作人员,充实街道办事处、社区老龄工作力量,确保老龄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要明确老龄工作人员职责,完善监督考评机制,落实好工作人员待遇;要加强老龄工作政策及业务培训,提高老龄工作者自身素质,提高为老服务的水平。
(三)建立老龄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老龄工作的投入,区财政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将养老设施建设、高龄老人补贴、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等老龄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鼓励慈善和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形成多元化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机制。
(四)加强老年群众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老年群众组织,指导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完善各类老年文体队伍组织在社区的备案工作,引导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民主建设、社区建设和老龄工作中的作用。
政府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