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标准,满足我区老年群体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规章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服务档案。
(四)强化每日联系空巢老人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巡查探视、电话问候等方式每天至少联系一次空巢老人,确保老年人发生意外时能得到及时帮助。同时,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开展“优先、优质、优惠”三优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优惠和便利。
五、做好老年教育工作及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一)积极推进老年教育。要从老年教育发展规律出发,推进老年教育,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让老年人共享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探索老年教育的办学思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要将发展老年教育与服务社会相结合,组织多种形式的社会活动,让老年人走出课堂走入社会,“学以致用”、“老有所为”和为社会服务。
(二)积极做好区老年大学、街道老年学校评估定级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我区老年大学创建*省a级学校、街道创建*省β级学校的申报、评估等工作,为我区老年大学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三)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加强老年文体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老年人文化艺术、体育、科普、读书和上网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参加“成都市老年艺术节”活动,推动全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四)积极组织引导广大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为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丰富充实他们的晚年生活,让他们保持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增进知识,培养情趣,颐养天年,应积极组织他们参加旅游活动,让老人们饱览祖国大好河山的旖旎风光,感受祖国的繁荣昌盛,进一步激发老年人的爱国热情。
六、加强宣传、维权工作
(一)加强尊老敬老宣传教育。建立各级老龄宣传工作通讯员制度,完善老龄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老龄宣传工作开展;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全民敬老意识;加强老龄工作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对敬老优待、“阳光助老”、老年维权、农村家庭赡养、社区居家养老和重阳节、老年艺术节的宣传,及时反映全区老龄工作情况。
(二)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涉老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让老年人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白依法维权的途径,让每个公民都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单位和个人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区司法局要继续做好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严厉打击和惩处严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利用举办老年法律知识讲座、涉老案件进社区审理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审判和涉老纠纷调处的力度,积极开展老年司法救助和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做好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老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解决好老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老龄办要发挥好议事协调作用,督促做好涉老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好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宣传表彰等日常工作。涉及老龄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按照责任分工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