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新开工程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用工资保证金予以解决。
三、职责分工
(一)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建筑处负责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导工作。
(三)招标办负责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针对招标投标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并把情况及时向区监察局汇报。
(四)由清欠办协同其它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工程款拖欠及农民工工资。
(五)基建科负责建设、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主体参与工程建设。
四、 工作步骤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2005年3月15日至4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等形式,让每一个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社会各界都了解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2005年4月21日至5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由建设局将自查自纠表格下发到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手中,各单位应认真对照自查自纠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一律在5月15日前自行改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表后上交建设局;对逾期不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存在问题隐匿不报或5月15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做出处理。
(三)2005年5月2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顿阶段。 期间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查处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写出执法大检查总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向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对严重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罚。
(四)200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及建章立制阶段。 对全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活动做出总结,对本年度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情况做出基本估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深入探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问题、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问题、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建设系统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建筑市场政府监管信息系统等问题,并制定规范性文件给予制度上的保证。
五、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健全投诉举报网络
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专人值班、领导阅批、督办和回访四项制度。对受理的举报投诉,认真调查,依法处理,限时完成,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意见,并及时上报上级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