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规范依法行政调研意见
部门和协同责任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完善现行的政府任期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并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应当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精心组织考核,注重与机关作风评议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好考核工作,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对贯彻落实计划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28、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县、区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对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向本级政府报告。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有关行政机关要及时研究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
29、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方面创造必要的条件。制定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规范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设置。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市直部门,都要建立法制机构或者设立岗位,县、区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和具有行政复议案件管辖职能的部门,都要依法建立法制机构。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自身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政府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