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建立健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民主监督作用。
21、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化解矛盾。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能,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处理范围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向有权处理的机关通报,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解决的途径,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22、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完善信访机构与查处机构的联合调查等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和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告知信访人、举报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引入律师参与信访机制,为信访人、举报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五、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3、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采取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木地区、本部门的学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每年应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组织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把法律知识培训列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总体规划,政府法制机构和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领导干部每5年应接受1次以上的专门培训。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24、建立公务员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0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3年参加1次由人事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举办的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人事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应定期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行政执法岗位上工作。
25、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执法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学习辅导、专家访谈、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六、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6、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纲要》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和改进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具体领导各项工作,各副市长负责分管工作的依法行政。各县、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27、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每年制定年度依法行工作计划,并将任务与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单位,牵头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