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会的监督工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四个结合的方式来进行。
一是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既要对“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的情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任务与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又要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还要通过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相关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使之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是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在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同时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几个突出问题,深入进行专项监督。
三是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为促使整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必要时应当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四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工作评议和组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相结合。在重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对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综合运用组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手段,两者互融互补,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更佳效果。
4、提高审议质量。
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关键是要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而要做到这一点,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前要注重调查,掌握情况;会中要认真审议,积极发言;会后要跟踪反馈,抓好落实。并及时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各项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加以整理,形成《审议意见》。有关工作机构要按照综合整理、突出重点的要求,负责对各项报告分别归纳整理《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要努力做到真实、全面、准确、鲜明。
《审议意见》初稿应送各相关分管副主任核阅,由办公室呈请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同意,提请主任会议研究。有关工作机构根据主任会议研究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签发,办公室负责将《审议意见》连同审议的报告,分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报区委。“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要在规定的时限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必要时,根据常委会的委托,有关工作机构可以跟踪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5、注重沟通协调。
监督工作能否做到位、起作用,与各方面的和谐一致、协调配合密切相关。人大的监督必须克服监督与被监督两张皮的情况,在监督的前、中、后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
一是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方案初步拟订后,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办公室要与一府两院进行沟通,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方案,并听取“一府两院”的意见。“一府两院”依法要求报告专项工作的,要给予充分考虑,尽量予以安排,力求与有关方面取得一致意见。
二是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