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三个建设。
监督法的规定是抽象的,具体应通过一定的形式落到工作上,见行动,重实效。
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工作规范化上下功夫。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围绕中心工作,以及人大自身的职能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规范工作。
二要加强作风建设,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区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机构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为发展、为人民、为代表做好服务,为群众代言,替群众说话,关心群众的疾苦;要深入实际,开展活动,特别要围绕一些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问题,一些事关科学发展的问题,积极跟进,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力求每年能促成解决一两个事关全区发展的深层次的问题;要敢于、善于监督,把监督与帮助、支持结合起来,把握好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清政廉洁,勤俭办事。
三要加强代表队伍建设,在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第一是培训好代表。切实抓好新一届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制度、代表工作等知识,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第二是服务好代表。建立联系制度,细化服务措施。加强与驻地单位、与代表的联系,从组织上、政治上、时间上、物质上为代表活动提供保障,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政策,为代表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第三是开展好活动。组织活动时,注意科学性、创新性、针对性、时效性、可行性、规范性,切实增强代表活动参与率、有效率、吸引力。第四是发挥好作用。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界、各个阶层、各种知识层面,人才资源非常丰厚,我们要善于发现、挖掘、整合、利用上述资源,切实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在活动中的参与作用、在决策中的智囊作用,在群众中的联系作用等,为三个文明建设、和谐社会构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2、精心选好议题。
首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重点从六个途径来拓展选择议题的视野:一要善于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汇总),二要善于在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中综合集中反映的问题(由人事代表选举工委负责整理),三要善于关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四要善于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突出问题(由组织调查研究的部门负责汇总),五要善于从人民来信中发现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六要善于捕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
其次要认真梳理,综合平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和综合分析各个途径的反映,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议题建议,确保议题建议有内容、有分析、有理由,达到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每年11月上旬提交研究,以确定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议题的建议。
3、讲究监督方式。
依据监督法的规定,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区人大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