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实施建议
、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12.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认真进行答辩,并按规定向法院提交有关依据、证据和其他材料;要指派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关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重大行政案件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确保行政争议得到最终解决。
六、加强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13.完善领导机制。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和领导;要将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一起推动。
14.强化监督检查。加大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力度,深入开展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县(市)区政府每年底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15.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法制机构的措施,切实解决规格低、编制少、经费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政府工作意见